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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年 7 月 6 日北京证监局召开了“北京辖区上市公司做好清欠解保和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动员大会”,就推进北京辖区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问题进行动员和部署。
北京证监局局长张新文就北京辖区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提出四项要求,一是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要着眼于上市公司长远发展,积极参与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股权分置改革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二是上市公司要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改革方案的制订应具有广泛的股东基础;三是上市公司要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主动信息披露,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实现给投资者一个真实的上市公司的目标;四是要不断完善公司股东大会制度、董事会制度和监事会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作用,构建良好的法人治理结构,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张新文最后表示,投资者对清华同方方案的不满之一在于对股本扩大稀释收益的担忧,希望辖区其他上市公司高度重视教训,抓好业绩之本。
北京证监局局长助理杨琳女士做了“关于集中解决上市公司资金被占用和违规担保工作部署的报告,要求各上市公司采取多种措施集中解决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和上市公司违规担保问题。北京证监局将加大现场督导和检查的力度和密度,督导上市公司按时限落实问题解决方案,对上市公司资金被占用和对外担保问题的真实性进行现场核查,发现和纠正公司违法违规行为,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要求北京辖区上市公司和大股东必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落实解决方案。通过社会公众股、上市公司、大股东、地方政府等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实施多管齐下的综合治理措施,年内集中解决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
上海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周勤业、上市公司部副总监史多丽、深圳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宋丽萍、公司管理部副总监刘勤就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政策及规则等内容与上市公司进行了交流与座谈。会上,周勤业介绍,由于送股简单明了,估计八成以上公司会选择这种方案。关于对价数量的确定,周勤业认为,首先可以计算出上市以来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对目前净资产的贡献比例,作为非流通股付出对价的底线,然后适当考虑发行时合理的创业溢价如商誉、人才等因素,确定初步对价。一般情况下,流通股比例越大,对价越高;业绩越差,对价越高。总之,应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来制定方案,并要积极做好投资者管理工作。
北京地区上市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独立董事代表、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近 300 人参加了大会。北矿磁材独立董事高德柱、董事总经理张建良、财务总监黄国泰、董事会秘书曲晓力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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