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证监局关于新《股票上市规则》的培训
 
2005年8月26日
 
 

 

    2005 年 8 月 25 日 北京证监局在国家会计学院进行了为期两天的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新《股票上市规则》的第六期培训,同时这也是最后一期培训。本次培训就新《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违规案例进行了讲解与分析。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部 任鹏 老师讲解了新《股票上市规则》中上市公司应注意的问题和应做的工作。对其中几个问题做了详细的讲解。一是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及其一般规定,就是要做到披露的公平、及时和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做到信息披露的规范性;二是定期和临时报告的规定,明确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的组成和披露时间;三是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决议的形成以及董监事的责任与义务;四是关联交易,新的规则中扩大了关联人的外延,有现实关联人、潜在关联人和历史关联人,并着重强调了关联交易决策中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的原则,关联交易披露的真实性;五是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问题。通过对股改试点公司三一重工、吉林敖东等案例的分析,对每一种对价方案的优缺点和适用情况给予了明确的阐述,并且将激励机制的建立作为支付对价的辅助措施之一,而股改中的疑难问题如公募法人股、股权瑕疵、股价跌破净资产等问题的解决将为股权分置改革扫清障碍。

     经济观察研究院的院长清议做了“上市公司违规案例”的分析。清议老师把现代公司制度理解为信托的产物,而目前的上市公司违规行为的实质在于违反信托。清议老师引用了“衡平法”:是一种以正义、良心、和公正而不拘泥于普通法程序对利益受到损害的人予以救济的法律制度。“衡平法”强调救济的必然性、遵从法律的必然性、公正的必然性。受此指引,公司信托投资者(委托人)将资本转移给公司,要求公司高管(受托人)为股东(收益人)的利益管理由他们控制的公司财产。清议老师列举了大量上市公司的违规案例,充分地运用了“衡平法”对上市公司的各种违规行为进行了深刻剖析,从而最终揭露了上市公司违规行为的实质是违反信托。分析了违规行为发生的因果关系,为所有的上市公司在今后的规范运作中提供了一个衡量的尺度。

     北京辖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共计 300 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北矿磁材董事长孙传尧及公司证券部相关人员参加了培训班。届时,北矿磁材共有 9 名董事、 7 名监事、 6 名高级管理人员先后参加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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