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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和《证券法》是规范我国证券市场的两部重要法规,历时两年修订,引起了全社会广泛关注,对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新修订的“两法”将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对“两法”的学习,2005年12月27日下午,北矿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聘请了北京星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袁胜华律师到公司做了关于“两法”的培训讲座。公司高管、部门经理以及部分员工参加了培训。
袁律师在讲座中提到新的《公司法》和《证券法》与旧法相比是在理念上的一次转变。两法修订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如下:
(一)积极稳妥推进市场创新
本着稳妥推进的原则,新《证券法》拓宽了证券市场创新的法律空间:如明确规定“依法拓宽资金入市渠道”,将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控股的企业不得炒作股票的规定修改为“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控股的企业买卖上市交易的股票的,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为各类合规资金投资证券市场提供了法律依据;规定公开发行的证券可申请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也可申请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交易所转让,肯定了多层次的市场体系。
(二)切实加大对投资者的保护力度
本次“两法”修订突出强调了对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补充完善了相应的制度,如建立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制度;强化了对投资者证券和资金安全的保护措施;完善股东对公司事务的知情权;具体规定了上市公司股东、懂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城信义务及民事责任;补充和完善了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欺诈客户等违法行为的民事赔偿制度。
(三)完善上市公司治理和监管
新《公司法》突出了对公司治理结构的要求,健全了董事会制度,强化了监事会职权,并专节设立“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就上市公司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重大担保,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关联董事回避等制度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大幅度增加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此次两法修订的重点之一。
(四)促进证券公司的规范和发展
(五)完善证券法行、上市制度
为规范公开发行秩序,完善统一监管,明确了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的界限;规定了证券发行前公开披露信息得知度;肯定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将证券上市核准权赋予证券交易所,强化交易所的监管功能。
在培训的过程中气氛非常活跃,公司董事总经理张建良先生及相关员工与袁律师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会后每人都认真地做了北京证监局下发的关于“两法”的知识竞答试题。通过袁律师的讲解、培训过程中的讨论以及培训后对试题的研究,大家对“两法”的学习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北矿磁材证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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